星期六, 一月 23, 2016

兴华中学图书馆会员简章


兴华中学图书馆会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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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宗旨:促进本校董家教及校友之联系,鼓励终生学习。

2. 会员:
2.1凡本校三机构(董事会、家教协会与校友会)之现任理事及校友须办理入会手续,始能成为本馆会员。
2.2本馆会员共分三类:
2.2.1永久会员:于入会时一次缴清会费RM300.00,不需保证金。
2.2.2一年期会员:年费为RM30.00,保证金RM100.00(保证金于终止会员籍时退回)。有效期为一年,期满如欲继续成为会员,必须重新申请并缴交第二年之费用。
2.2.3本校三机构现任理事会员:于入会时缴交保证金RM100.00。于离职或卸任后终止会员籍并退回保证金。
2.3申请者须交上身分证式的近照二张及费用,亲临本校图书馆办理入会手续。
2.4校友得携带毕业证书或离校证书影印本申请。若无以上证件,则须有校友会现任理事或师长签名作证。
2.5终止会员籍时,借书证须退还图书馆、须交上保证金收据,始得办领保证金。

3.
图书馆开放及服务时间
3.1 在上课日开放时间:星期一至五:8:00am ~ 5:00pm
3.2 在上课日各项服务时间:
借还图书 8:25am ~ 4:45pm
视听室开放时间 2:00pm ~ 4:45pm(期末考期间及特殊事宜暂停开放)
3.3 学校假期开放时间: 星期一至五:8:00am ~ 4:00pm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星期六:8:00am ~ 1:00pm
学校假期视听室开放时间:星期一至五:8:30am ~ 3:30pm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星期六:8:30am ~12:30pm
3.4 星期日及公共假期休馆。
3.5 特殊事宜休馆另行公布。

4.
使用图书馆须知
4.1 入馆者须衣着端庄整齐,请穿包鞋或凉鞋(禁止穿拖鞋或赤足)。
4.2 禁止携带书包、水瓶入馆。请将物品置于馆外物品置放处。
4.3 禁止把椅子搬离原位,离开时应将所坐椅子推进桌底,并将个人物品带走。
4.4 书报阅读后,应放回指定的位置。
4.5保持馆内安静,入馆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,禁止在馆内闲聊、喧哗、朗读、讨论、下棋、追逐及嬉戏。
4.6 保持馆内整洁卫生,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,禁止在馆内写书法、做手工、画图画及丢纸屑。
4.7 爱护公物,严禁涂鸦、撕毁、藏匿书刊。
4.8 任何违反上述规则者,本馆有权禁止其进入。

5.
借还书须知5.1借书数量及期限:
5.2 必须凭证亲自办理借还书,不得委托他人代办。
5.3 所有图书资料的借出,每册每逾期一天,罚款RM0.20,应当场缴清罚款,始恢复其借书权。若遗失图书者于借书期限届满前通知本馆,将可免算逾期罚款。
5.4 一般图书若无人预约,可续借二次,必须在借期届满前携书前来办理。
5.5 一般图书的借出,在书上均盖有还书日期,借阅人务请自行注意,本馆不另行个别通知催还。
5.6借书逾期未还者不得另借书。
5.7借书逾期达3个月以上者,本馆有权从还书日期开始,暂停其借书权达3个月或以上。
5.8图书借出时,若发觉有涂污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。
5.9借出图书资料,请妥予爱护,若有遗失、毁坏等情形,应由借阅者自行购买原书之同一版本赔偿。无法购得此书,则须照市价双倍赔偿。
5.10如因特别情况,图书馆可随时收回借出的图书资料。

6.
以上条例若有未尽善处,本馆可应需要修订之,并经校长核准后施行。

巴生兴华中学图书馆
2015年12月19日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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